用保险规划财产 律师:避免亲人争遗产反目
The Epoch Times
但是要特别注意,如果要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人,约定以儿女为保险受益人的情况,或者原本要保人是自己,中途将要保人变更为儿女,且约定儿女为保险受益人的情况下,则符合遗产与赠与税法中规定的赠与行为,该笔保险金就要申报列入赠与总额,如果当年度的赠与总额超过两百四十四万元,仍然要课征赠与税。
还记得当时上课最颠覆我以往的观念的是,我们一般会以为拿到钱的人应该缴税,所以《赠与税》应该由受赠人缴纳,但刚好相反的是,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七条,《赠与税》的纳税义务人其实是赠与人,只有在赠与人行踪不明或应该缴纳的赠与税款超过缴纳期限未缴,而且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是赠与人死亡时《赠与税》还没有核课时,才会以受赠人为纳税义务人。
听朋友说,依依从小父母就不在了,由奶奶扶养长大。她的父母结婚得早,很年轻就有了依依,经济状况都不稳定,常常为钱吵架。有一天吵得很厉害,依依的母亲气到离家出走就再也没回来了。
而依依的父亲为了维持家计,说要到别的县市工作,后来很少回家,年幼的依依和奶奶住在一起,没有父母的疼爱,常常失落的一个人坐在家门口,等著有一天爸妈会回来找她。
依依的叔叔、伯伯、姑姑们都很心疼依依,也会轮流照顾她,有时候奶奶的身体状况不好,他们会接依依去家里住。她的小叔叔没有结婚也没孩子,对她更是百般照顾,常常送礼物给她,也偶尔会带她出去玩。虽然没有父母在身旁,依依从小还是在充满关爱的环境长大。
后来,依依的父亲在异乡过世了,她父亲一直穷困潦倒,虽然偶尔会寄点小钱回来给奶奶,但多数时候都音讯全无。或许是自觉拖累家人,也没有颜面回家。依依一直到父亲过世之前,见到父亲的次数寥寥可数。
而最照顾依依的小叔叔一直很想代替她父母留给她一点什么,但小叔叔自己经济状况也普通,于是想到可以用保险的方式,将自己的保险受益人填上依依的名字,希望让依依有个嫁妆,拥有娘家的依靠。
就在依依刚出社会准备开启新的未来时,传来了坏消息。小叔健检时发现了恶性肝肿瘤,而且长了不只一颗,癌细胞扩散了,病情来得又急又猛。
临终的那段日子,依依一直陪在小叔叔身旁,小叔叔在那时告诉依依,自己的生命有限,想跟依依商量改掉保险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