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院三读 产检假增为7日 配偶也可请
The Epoch Times
立法院12月28日表决三读通过“性别工作平等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将受雇者的产检假、配偶陪产假从5日增为7日,配偶也可请陪产检假。立法院同时也通过《刑法》修正案,删除侮辱公署罪,但将侮辱公务员的刑度提高;另外,微罪撤是否销假释,法务部有审酌空间。
立法院28日三读通过《性别工作平等法》修正案,将产检假、配偶陪产假从5日增加为7日,配偶也可请7日陪产检假,而且产检假、陪产检假及陪产假薪资照给,其中逾5日部分,得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补助。
此外,有鉴于台湾以中小企业为主,三读通过条文新增,劳工受雇于雇用未满30人的雇主,经过与雇主协商双方合意后,得因育儿需求,每天减少1小时工时,减少的工作时间不得请求报酬,或调整工作时间的规定。
另外,为鼓励受雇者及其配偶共同分担养育子女责任,使受雇者有自行考量整体经济状况及家务分工,选择是否共同照顾年幼子女空间,本次三读条文也删除相关配偶是否就业、限定正当理由的条文,让受雇者都可申请育婴留职停薪及家庭照顾假。
同日立院也三读通过《刑法》修正案,删除侮辱公署罪,但将侮辱公务员的刑度提高,改为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10万元以下罚金。
此次修法三读条文将侮辱公务员的刑度,提高为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万元以下罚金;并明定意图侮辱公务员,而损坏、除去或污秽实贴公共场所的文告者,处拘役或6万元以下罚金。
国民党立委叶毓兰于三读后发言表示,近年来妨害公务案件攀升,第一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屡遭民众辱骂,“言论自由不应无限上纲”。
不过,时代力量立委邱显智则表示,支持删除侮辱公署罪的部分,但将侮辱公务员的刑度提高到1年,时力党团态度保留,因为原规定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已经比一般公然侮辱罪高很多;修法后只要判7个月以上,就可能入监服刑,这对社会运动可能造成寒蝉效应。
现行《刑法》规定,假释期间若犯罪被判刑,不论轻重一律撤销假释,大法官认为违反比例原则。立法院会28日三读通过修正案,规定假释期间如果被判缓刑或6月以下徒刑,得依具体个案情况,由法务部审酌是否有再入监执行刑罚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