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专栏】强制疫苗令的依据是错误的
The Epoch Times
根据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以及相关机构报告的不良事件数据,作者认为在大学里推行强制疫苗是错误的,因为这个年龄组疫苗的预期危害大大超过了所得到的公众健康利益。
根据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以及相关机构报告的不良事件数据,作者认为在大学里推行强制疫苗是错误的,因为这个年龄组疫苗的预期危害大大超过了所得到的公众健康利益。作者估计,为防止一次COVID-19住院病例,需要有22,000至30,000名18至29岁未受感染的成年人接受强制mRNA疫苗,而造成的危害,估计会发生18至98起严重不良事件。
这篇论文展示的证据,对于那些反对强制疫苗令的人来说,如同来自天堂的甘露。谢天谢地,它的出现削弱了那些麻痹人的公共卫生信息,即mRNA疫苗是拯救人类免受COVID-19影响的唯一途径。
尽管这篇论文非常优秀,但是我认为这篇论文规避了一个更为关键的要点,即为什么强制疫苗令是错误的。它仍然在玩集体主义的成本效益游戏,这是一个有道德缺陷的游戏,它的规则是群体置于个人之上,并没有为个人的自主选择权赋予绝对价值。
再熟练的玩集体主义游戏,依然是另一种形式的失败。
热衷这种游戏的人经常说,强制疫苗令是合理的,因为它们防止了对他人的实际伤害,同时对个人没有任何伤害,或者只有很小的伤害风险(来自可能的副作用,他们认为这些副作用相比之下是可以忽略的)。权衡这种个人的伤害风险和对他人的实际伤害,总能得出净收益,因此有义务接种疫苗。
但这并不正确。在强迫下或由于胁迫而接种疫苗,不仅构成了伤害的风险,而且对一个人的身体自主选择权构成了实际伤害,因此也构成了对人格的伤害。
对于我们的生命来说,理性能动者(rational agency)(译者注:也有称之为理性代理者,rationalist theory或agentialist theory中的术语,它和subject不太一样,它强调主体的能动作用,同时还有责任/义务承担者的维度)的角色与生命本身一样有价值,他可以定义人类生活,是人类生命最重要的特征。由此衍生出的身体自主权——管理自己身体的权利——不仅仅是“锦上添花”,正是理性能动能力的理性表达造就了人之所以是人的含义——人性。
正如澳大利亚伦理学家迈克尔‧科瓦利克(Michael Kowalik)所写的那样,“从人类行为规范的角度看,关于自我构成的能动者自主权绝对优先于减少或消除相关的生命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