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优待感耻辱 大法官托马斯批平权招生政策
The Epoch Times
周四(6月29日),最高法院保守派大法官托马斯对平权行动发表了批评意见,他因为平权行动才进入耶鲁大学,但认为所受的优惠待遇让他感到耻辱。
周四,最高法院在针对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两起诉讼中,裁定平权行动招生政策违宪。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撰写了多数意见,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尼尔‧戈萨奇(Neil Gorsuch)、布雷特‧卡瓦诺(Brett Kavanaugh)和艾米‧科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也加入其中。
罗伯茨撰写的多数意见表示,学院和大学不能再将种族因素作为录取的具体依据,并称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项目违反了平等保护条款,因为它们未能提供“可衡量的”目标来证明种族的使用是合理的。
1991年成为第二位进入美国最高法院的黑人大法官托马斯发表了一份冗长的同意书,对此类招生计划提出批评,并驳斥了自由派法官科坦吉‧布朗‧杰克逊(Ketanji Brown Jackson)提出的论点。杰克逊是第一位进入最高法院的黑人女性,她对此案提出了自己的激烈异议。
托马斯长期以来一直批评此类政策,他将这些政策描述为“无舵的、基于种族的偏好,旨在确保进入班级的特定种族混合”。
托马斯写道,“即使在我长大的种族隔离的南方,个体也不是肤色的总和。”
他补充说:“虽然我痛苦地意识到我的种族和所有受到歧视的人所遭受的社会和经济破坏,但我始终希望这个国家能够遵守《独立宣言》中明确阐述的原则以及美国宪法:人人生而平等,都是平等的公民,并且在法律面前必须受到平等对待。”
在长达58页的同意意见中,托马斯用了7页来批评杰克逊的异议,他反驳了杰克逊支持具有种族意识的招生的论点。
More Relate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