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官判定 纽约市“新”计程车得是无障碍车](https://i.epochtimes.com/assets/uploads/2024/09/id14322801-177115-700x359.jpg)
联邦法官判定 纽约市“新”计程车得是无障碍车
The Epoch Times
纽约市计程车暨礼车管理局(TLC)经过多年协商,仍未能达到50%的现役计程车为无障碍车,方便轮椅使用者上下车的要求。近期,联邦法官裁决纽约市新的计程车都得是无障碍车辆,直到TLC达到协商标准。
根据本报获得的裁决书,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法官丹尼尔斯(George Daniels)8月29日在裁决书中要求TLC放弃仅要求50%的新计程车为无障碍车辆的作法,而是改为要求所有新登记或更新登记的车牌都得是无障碍车辆。法官丹尼尔斯在裁决书指出,TLC“未能达到必要的标准以构成不可能性(impossibility)的抗辩”,并且“也没有在能力可及处做出可见的行动以实现合约责任”。
法官丹尼尔斯表示,TLC需要“立即采取所有必要的步骤,调整TLC目前的50%(无障碍车)的规则到100%,直到当局发放的有效车牌达标为止”。
今年稍早,残疾人搭乘计程车权利倡议组织“Taxi For All Campaign”起诉TLC,原因是TLC未能达到两方早在2014年就达成的协议:到了2020年1月,应有50%的计程车为可供轮椅使用者搭乘的无障碍车。根据裁决书,纽约市截至2023年6月30日,仅有32%的持牌计程车是无障碍车。
这场官司从2011年揭幕,“Taxi For All Campaign”与TLC在2014年达成协议,但是TLC在具体执行上未见成效。直到今年5月7日,纽约南区联邦法院也根据该案进行口头辩论,当时便要求TLC应该要执行100%新车牌为无障碍车的规定,以符合协议。TLC在辩论中提出了法律上不可能性抗辩,但法庭以TLC既没有具体作为,也无经济困难而驳回。
“Taxi For All Campaign”参与组织之一、布碌崙残疾者独立中心(Brooklyn Center for Independence of the Disabled)执行总监拉帕波特(Joe Rappaport)9月3日在回复《大纪元时报》的信件中表示,“法院的裁决意味着TLC现在必须要求所有投入使用的新黄色计程车必须能提供轮椅通行,直到50%的计程车都可供轮椅使用者上下车。”
“总之,‘Taxi For All Campaign’支持100%的无障碍车队,但这项(法庭)命令意味着纽约市最终得满足2013年同意的50%(无障碍计程车)要求。”拉帕波特写道。
据《纽约每日新闻》8月30日报导,TLC局长都勇(David Do)表示将会遵从法官裁决,并对媒体表示TLC对无障碍车的承诺是坚定不移的,“我们会迅速采取行动,提出能反映丹尼尔斯法官裁决的规则”。
责任编辑:陈玟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