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新规之下 韩国电池厂将对中国资本三思
The Epoch Times
拜登政府对“受关注的外国实体”(FEOC)提出了新的指导方针,旨在将中国排除在供应链之外。这项新规定,可能使全球电动车电池供应链产生巨大变化。
从明年开始,如果一家公司位于中国、俄罗斯、朝鲜或伊朗,或是地处他国,但由这些国家的实体控制25%以上股权,都会被归为“受关注的外国实体”。
含有“受关注外国实体”(FEOC)生产的电池材料的电动汽车,将没有资格根据《降低通货膨胀法案》(IRA)与《两党基础设施法》(BIL)获得税收抵免和补助。
《日经亚洲》周五(12月8日)在一篇分析报导中指出,这些税收抵免和补助,对韩国电池制造商很重要,因为想在美销售汽车的全球电动汽车制造商都希望使用符合补助资格的电池。
如果电动车符合规定,每辆新型车可获7,500美元的税收抵免。在《两党基础设施法》中,更为电池及其制造所需的关键矿物分配了60亿美元的补助金。
在此之前,一些分析人士指出,中国企业持续投资韩国电池业,希望规避美国法规,借此成为进入美国市场的跳板。据彭博社7月报导,中企在4个月内,对韩国电池业的累计投资规模达5.1万亿韩元(约39亿美元)。
现在,韩国电池制造商面临一个艰难的选择:要么与中国企业谈判,将合资企业里中方股权降至四分之一以下,要么放弃美国市场。
美国表示,该方针是为了鼓励关键矿物和电池供应链增加多元化和弹性,但美国也明确表示,其目的是确保美国在电动车市场的领先地位。
拟议的规则,将从明年开始适用于电池组件,并在2025年适用于关键矿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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