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園集會案8人判刑 黎智英罪成囚13個月
Ta Kung Pao
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於去年6月不理會警方反對,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舉行的非法集結會場外現身,因而被檢控。他與另外2名不認罪的女被告鄒幸彤及何桂藍,上周四(9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等罪成立。3人收押至今日上午(13日)解往區域法院進行求情,法官胡雅文聽取求情後,連同同案另外5名早前已認罪的被告,包括李卓人等一同判刑。
現時服刑中的黎智英被判入獄13個月。其餘被告包括李卓人被判監14個月;蔡耀昌及鄒幸彤被判監12個月;梁耀忠及梁錦威被判監9個月;何桂藍被判監6個月;胡志偉被判監4個月又2星期。其中李和黎的刑期準與之前案件的刑期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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