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濫用公屋獎今起實施 最高獎3000元須實名
Ta Kung Pao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2024年12月31日通過設立善用公屋資源獎勵計劃,並命名為「舉報濫用公屋獎」。有關的執行安排如下:
計劃實施事宜
有關計劃於2025年1月15日開始實施。對在計劃實施前已實名向房屋署舉報的濫用公屋個案,若有關個案的調查尚未完結,在查明屬實並於計劃實施後,成功向濫用公屋的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房屋署會主動聯絡有關人士,徵詢其是否參與計劃。
舉報人資格
除了房委會/房屋署的直接僱員外,任何能提供真實確切資料令致房屋署成功向濫用公屋單位的人士發出遷出通知書的16歲或以上舉報人皆符合參與資格。由於涉及現金奬勵,舉報人必須以實名舉報,並同時提出參與計劃。參加計劃的人士須由專責人員進行初步評審及面見,以確保資料真確。參加計劃的人士,包括並非以指定格式表格舉報的人士,均會收到確認收悉舉報通知。
舉報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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