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羁押庭裁决结果逆转 柯文哲遭收押禁见
The Epoch Times
民众党主席、前台北市长柯文哲被控于京华城案中涉嫌图利、收贿等罪,台北地方法院(北院)今天(5日)重开羁押庭,裁定柯文哲收押禁见,可抗告。北院认为柯文哲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的图利罪犯罪嫌疑重大。
台北市京华城案的容积率,于柯文哲市府8年任内从392%增至560%、再增加到840%,遭外界质疑护航威京集团,给京华城史上最高容积率。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涉向台北市议员应晓薇行贿4,740万元(新台币,以下同)(约156.24万美金),请应晓薇向市府官员为京华城容积率案关说、施压,沈庆京、应晓薇被依违背职务行收贿罪裁定羁押禁见。
台北地检署(北检)侦办京华城案,8月30日展开搜索、约谈行动。检察官认定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长彭振声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的违背职务收贿及图利等罪,将2人声押禁见。北院2日裁定柯文哲“无保请回”(不需支付保证金就能离去),检方提出抗告,4日高等法院撤销原裁定,发回北院更裁。
北院5日针对柯文哲第二次开羁押庭,下午5时15分左右裁定,柯文哲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的图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且确有事实足认被告有因犯重罪而有灭证及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经衡量后有羁押必要,羁押柯文哲于台北看守所,并禁止接见、通信。
北院表示,柯文哲经讯问后,不争执声请书所指部分事实,柯文哲明知增加过高、超过560%的容积予京华城一案违背法令,竟仍执意为之,贯彻意志,迥然若揭,并因此致使沈庆京获不法利益200余亿元(超过6.59亿元美金)。柯文哲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的图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
北院指出,就目前声请书所述内容及检察官掌握的案情,虽然形式上已符合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图利罪的要件,但柯文哲所为是单纯图利沈庆京、抑或与沈庆京期约甚至收受违背职务贿赂,仍有待侦查检察官依调查所获的具体证据查明。
北院表示,侦查是一浮动状态,随着证据及资料的获得,逐渐形成具体的犯罪轮廓,甚至转成贿赂罪重刑,则柯文哲为避免受到重刑,纵暂时坦承部分事实,仍有可能于将来避重就轻、翻异前词,甚且勾串共犯或证人;况且柯文哲所述,仍与已被羁押的沈庆京、应晓薇、彭振声等所述不一。
所以,北院认为,为保障柯文哲将来反对诘问权及证人证言的贞洁,且柯文哲目前所涉犯最重的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图利罪部分,最轻本刑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确有事实足认柯文哲有因犯重罪而有灭证及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
北院认为,考量柯文哲权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维护的动态平衡,并审酌宪法上比例原则,为保全证据,且经衡量后,因本案为贪污犯行,造成沈庆京在京华城案中即获有200余亿元的不法利益,影响社会层面深远,应偏向公共利益维护,故认确无法以具保、责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羁押必要,依刑事诉讼法规定,羁押柯文哲于台北看守所,并禁止接见、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