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鞭炮案”维权人刑满 被迫只穿内裤出狱
The Epoch Times
福州维权人士林应强、唐兆星因在拘留所门口放鞭炮迎接朋友出狱,被冤判3年。日前二人刑满获释,他们穿内裤走出监狱的图片引发舆论关注。
9月15日,福建维权人士林应强告诉大纪元,他和维权人士唐兆星于12日刑满出狱。释放当天因为狱警不让他们穿囚衣和囚裤出狱,他们两个穿着短裤就出来了。
林应强说:“我跟唐兆星一起出来的。我们入监的时候,有很多行李和物品,都被他们抢走了。我们要求事先把我们带去的衣服还给我们,但是他们就是不还。因为这个事情,我还遭受了狱警的酷刑。”
“这是我们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的,他们不还我们也没办法。”林应强说,后来狱警拿来一套秋衣秋裤给我们,因为天气热,我们也不知道衣服是新的旧的,而且现在福建疫情很严重,我们不敢穿,怕传染病毒。所以我只穿了一条四角内裤出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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