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发文调整二手房中介费 又连夜撤回
The Epoch Times
福建省福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文,调整二手房产交易中介费(由买、卖双方等比等额分担佣金)后又紧急撤回文件。理由是“悖离上级精神,给房产经纪行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等。
6月1日下午,福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在其官方微信号发布《关于合理调整二手房产交易佣金标准,促进房产消费复苏的指导意见书》(简称《意见书》)。
《意见书》自6月1日发文之日起正式实施,试行一年。根据文件内容,福州二手房交易的双方将从6月开始,从买方全额支付交易佣金,改为由买、卖双方等比等额分担佣金,单方的中介佣金收费比例也调至房屋成交价的1.5%。
但是,6月2日凌晨,福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又发文称,撤销《意见书》,因对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政策把握不准、领会不透,悖离上级精神,给房产经纪行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对此,其深表歉意。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导,6月1日下午,福州本地房产中介陈霖(化名)介绍,“以前福州二手房交易的佣金,一般是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由买方支付给中介,一般在成交价的2%—3%不等,现在已调整买方支付1.5%的佣金。”也就是说,买家需要支付的佣金少了,但是卖家需要支付1.5%的佣金。
在第三方中介平台咨询的福州鼓楼区一套房源,面积为113.3平方米,3室2厅,售价267万元。如果按3%的中介费计算,以前买家需要支付8万元中介费。若按《意见书》,则需要买卖双方各支付4万元中介费。
通过链家网搜索发现,截至6月1日,福州目前的在售二手房源为3.77万套。
福州调整后总的中介费率仍为3%,比北京高。
据银柿财经报导,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王小嫱指出,由于福州当前的中介费收费标准为3%。执行《意见书》前后总佣金不变,其它城市目前的佣金率大多为2.1%—2.7%,如果更改为买卖双方各为1.5%,中介公司收取的总佣金则有所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