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配偶参政引发国籍争议 台陆委会回应
The Epoch Times
民众党拟提名陆配徐春莺列不分区立委名单,徐春莺也要政府教她怎么放弃中国籍。台湾陆委会主委邱太三今天(13日)指出,如何放弃国籍在中共的国籍法中规定明确。
中华民国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审查113(2024)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关于大陆委员会部分。陆委会主委邱太三在会前接受媒体联访,他被问到陆配徐春莺相关的国籍问题时表示,中共国籍法规定很明确,包括第10条、第14条、第15条都有相关放弃国籍的规定。徐春莺应该去做相关处理。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国公民具有外国人的近亲属、定居在外国的、有其它正当理由条件,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共国籍。
对于经常来往两岸的中华两岸婚姻家庭服务联盟秘书长徐春莺可能纳入民众党不分区立委名单,陆委会副主委詹志宏10日也表示,中共的法律有规定应该如何放弃国籍,而中华民国副总统拟参选人赖佩霞(郭台铭副手)就做了很好的典范,已经依照中华民国法律放弃美国籍,进而符合参选资格。
据中华民国《国籍法》20条规定:“中华民国国民取得外国国籍者,不得担任中华民国公职;其已担任者,除立法委员由立法院;直辖市、县(市)、乡(镇、市)民选公职人员,分别由行政院、内政部、县政府;村(里)长由乡(镇、市、区)公所解除其公职外,由各该机关免除其公职。”所以,村里长若有中国国籍问题,则是由乡镇市区公所解除其职务。
资深时事评论员林保华对大纪元表示,民众党拟将陆配徐春莺送入不分区立委的创举,引发一片哗然。她和几位中配戴上红领巾合唱《我爱北京天安门》的影片也在网路流传。他相信好多中配习惯了台湾自由民主的生活,不会去留恋连上网也没有自由,动不动就“寻衅滋事”……的中国。
林保华表示,徐春莺是改革开放初期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企管系,分配到上海商业局属下的国营事业单位的工会部门,再转人事科,后来晋升为人事科长,1993年就嫁到台湾来。人事科长大约是16级干部,不算高干,然而拥有一些特权。如果徐春莺至今还留恋中共,台湾也不会强留,这就是台湾的自由。但她要留在台湾,就要认同台湾民主自由的生活方式。
林保华指出,无论如何,徐春莺要参政,一定要效忠于中华民国;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容忍效忠于敌国的人在本国参政。徐春莺应该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才能表示对中华民国的起码效忠。
台湾基进党发言人杨佩桦表示,徐春莺曾参与中共统战活动及发表促统言论,并曾以新住民发展协会理事长身份去中国做交流,质疑背后可能有中资资金介入,因此10日到台北地检署,按铃控告徐春莺涉嫌违反《国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