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九合一选举候选人登记 应缴交财产申报表
The Epoch Times
中华民国中央选举委员会(中选会)今天(25日)发布2022年直辖市长、县市长、直辖市议员、县市议员选举候选人登记公告,自8月29日起至9月2日止,由各地选委会受理候选人申请登记,登记时应缴交候选人财产申报表。
中华民国中选会指出,这次直辖市长、县市长、直辖市议员、县市议员选举受理登记时间为8月29日至9月2日每日上午8时起至12时止,下午1时30分起至5时30分止;登记地点为候选人户籍地直辖市、县市选举委员会指定之地点,候选人申请登记相关表件,业已登载于该会及直辖市、县市选举委员会网站,提供候选人下载使用。
台湾中选会表示,依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规定,申请登记为直辖市议员、县市议员、直辖市长、县市长的候选人,应于申请候选人登记时申报财产。
另外,台湾中选会说,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直辖市议员、直辖市长、县市议员及县市长选举候选人申请登记时,应检附候选人财产申报表。又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登记为候选人时,应备具选举委员会规定之表件及保证金,于规定时间内,向受理登记之选举委员会办理。表件或保证金不合规定,或未于规定时间内办理者,不予受理。
台湾中选会提醒直辖市长、县市长、直辖市议员、县市议员选举候选人,于申请登记时,应依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及其施行细则之规定,检附公职候选人财产申报表,向受理登记之直辖市、县市选举委员会提出,未依规定检附候选人财产申报表,属表件不合规定情形,直辖市、县市选举委员会将依法不予受理。
另外,台湾中选会表示,经政党推荐的候选人,仅能由一个政党推荐,缴交的政党推荐书也以由一个政党推荐为限。
台湾中选会指出,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依法设立的政党,得推荐候选人参加公职人员选举,经政党推荐的候选人,应为该政党党员,并检附加盖中央主管机关发给该政党图记之政党推荐书,于候选人申请登记期间内,向选举委员会办理登记。又选罢法相关条文及修法过程,尚无二个以上政党得共同推荐公职人员选举候选人的依据。
台湾中选会表示,基于每一公职人员候选人仅能由一个政党推荐,候选人如由二个以上政党推荐或检附二个以上政党推荐书申请登记,将由各该受理登记的直辖市、县市选举委员会函请候选人仅能择一政党,并依限函复,候选人如未依限函复或未择一政党,将依非经政党推荐的候选人相关规定办理。
责任编辑:叶紫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