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中共推器官共享 欲藉香港做器官移植生意
The Epoch Times
台湾方面,2015年6月12日立法院三读通过《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正案,明订民众无论在国内外接受或提供器官移植,均应透过“无偿捐赠”方式。违者最高处5年徒刑,并罚金150万新台币。若医生涉及中介,或被废除执照。
有评论认为,中共意图利用香港将中国大陆器官移植生意国际化,逃避多国对去中国大陆做器官移植的限制。
近日有市民取消器官捐赠登记,他说取消的原因正是上月22日港府主动向传媒发稿,指责有人呼吁取消器官捐赠登记。他坦言不信任中港器官共享机制,认为并不能确保港人器官不落入大陆特权分子手上。
时事评论员石山在其视频节目《石山视点》中表示,中共当局的计划是中港器官互通,但是大陆很多事都不公开透明,引来港人疑虑。
他说,因为大陆器官移植系统被指有活摘器官的问题,现很多国家立法禁止国民到海外移植来源不明的器官。他举例说,在以色列,一旦病人在中国大陆接受器官移植,政府的医疗、保险均不承认,亦不能对器官移植后出现的排斥进行后续治疗。
石山认为,种种限制对中国大陆的器官移植生意有影响。这次中港器官共享,怀疑是大陆政府想利用香港做器官移植生意,“中共(器官移植)被很多国家抵制、封锁,所以不是这么好赚钱”,但香港“没有(被)立法(限制)、没有(被外国)抵制”,“可以拿中国大陆的器官过来香港的医院帮你做(移植)”。
石山又说,现时大陆派医生团队到其它医院移植器官的做法很多,故高度怀疑当局计划的真正目的是让外国人来港做手术,赚取外汇。
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医学院教授、著名心脏移植外科医生拉维(Jacob Lavee)上月向大纪元谈到中港器官移植合作时表示,“这可能将香港拖入使用通过活摘器官而获得的器官的境地”。他建议,西方国家应“联合其外交和经济努力来打击这些(活摘器官的)暴行,制止香港使用活摘的人体器官”。
以色列政府在2012年4月立法,禁止以色列人到海外移植来源不明、非法的器官,并禁止保险公司支付以色列国民到海外移植器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