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诉阿里“二选一”案一审胜诉 获赔10亿
The Epoch Times
北京市高级法院近日对京东诉浙江天猫网路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二选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的垄断行为成立,对京东造成严重损害,并判决向京东赔偿10亿元。
北京市高级法院近日对京东诉浙江天猫网路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二选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的垄断行为成立,对京东造成严重损害,并判决向京东赔偿10亿元。
对于一审判决,阿里巴巴12月29日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
京东与阿里巴巴之间垄断与反垄断的纠纷要追溯至8年前。
根据公开报导,自2015年起,阿里巴巴就被频繁曝出强迫商户“二选一”,尤其是不允许商户在“618”“双11”等重大促销节日在其它平台进行促销活动。为此,京东向中共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
2017年11月28日,京东就阿里巴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的垄断行为侵害京东权益向北京高院提起诉讼。
据此前媒体报导,京东请求法院的判令有三个方面: 1.确认三被告在本案所确定的相关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2.判令三被告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停止限定商家只能与被告进行交易、停止限定商家不得与两原告进行交易等行为; 3.判令三被告向两原告连带赔偿因其实施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给两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10亿元,以及赔礼道歉及支付维权开支。
该案于2017年12月8日在北京高院立案,阿里巴巴就管辖权提出异议,后被驳回。2018年12月29日,阿里巴巴又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次年被驳回。
从立案到结案历时6年,北京高院于近日做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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