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推“共有产权”方式销售商品房 引热议
The Epoch Times
继大陆多城发文要求公务员团购商品房后,中共云南省大理市政府日前推出“共有产权房”来为商品房做促销,引发网民热议和质疑。
8月1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发布通知称,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共有产权”方式销售商品房,购房人可以先期购买不低于50%的产权,剩余产权继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由购房人租赁使用,再按双方合同约定购买剩余产权。
大陆澎湃新闻8月3日报导,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称,该政策提及的“共有产权”的概念和传统意义上的共有产权有本质区别。传统的共有产权是购房者和地方政府共有产权,而此次则是属于购房者和开发商共有产权,此类模式可以认为是“半购半租”。
除云南大理外,深圳此前也发布过类似政策。
7月16日,在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企业人力资源发展高峰论坛上,深圳市企业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会联合深圳安佳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青年人才共有房计划”,青年人才与企业共有产权,三年后可相互回购。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共有产权房”在全国多地均有涉及,如北京、深圳、东莞均发布过相关文件。总的来说,共有产权降低购房者门槛,但剩余产权后续转让过程中,剩余产权如何购买、购买多少产权及购买剩余产权的具体价格等情况仍需根据具体项目合同约定。
当局推出的“共有产权房”引发大陆网民热议。大多网民担心,将来双方有矛盾纠纷时,业主找谁讨说法。
8月3日,北京刘辉律师在其微博上发帖表示,“这对购房者来说可能暂时减少了购房的资金压力,可以后呢?有了矛盾冲突怎么办?另外的一半产权最终归谁?业主要买开发商不给怎么办?或开发商强制业主买怎么办?开发商自己经营不下去了怎么办?这个事业主要搞清楚想明白再行动。”
网民“六月寒烟”说,“当下不能指望房地产来拉动‘经济’,这绝对不是好主意,如果房地产商倒闭了,那剩下的产权怎么处理?如果到时要个人补全产权,已经倒闭注销的公司怎么履行主体程序?这些都是后患无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