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起诉川普的法律理论是未经验证的
The Epoch Times
几位律师和其他专家表示,对前总统川普(特朗普)持有军方文件、阻挠政府取回这些文件的起诉,是基于一个全新的法律理论,这个理论存在着许多弱点。
描述此案时,媒体称川普涉嫌非法保留了总统任期内的机密文件。然而,指控回避了这个问题,而是利用《间谍法》中的一个条款,将不交出国防信息的行为定为犯罪。起诉书进一步指称,当政府通过传票要求提供文件时,川普和工作人员沃尔特‧诺塔(Waltine Nauta)隐藏了这些文件。
一些律师告诉《大纪元时报》,指控人们违反《间谍法》时,检方有很高的举证责任。这引发了一个问题:调查开始时是否能适用《间谍法》?如果不适用,调查过程能视为妨碍司法指控的依据吗?
前联邦检察官威尔‧沙夫(Will Scharf)说:“这里的关键法律问题是《总统记录法》和《间谍法》之间的相互作用。”
1978年的《总统记录法》(Presidential Records Act)规定,总统卸任后,国家档案和记录管理局(NARA)负责保管其所有官方记录。
该法允许前总统保留个人文件,如不用于政府事务的“日记、日志或其他个人笔记”。
NARA网站写道:“如果前总统或副总统在个人材料中发现总统档案(Presidential records),他或她应及时与NARA联系,确保将这些档案移交给NARA。”
然而,《总统记录法》并不是一部刑事法规。若前总统拒绝交出一些文件,或声称显然是官方的档案是私人文件,他最多只会面临民事诉讼。
在这类问题上,几乎没有司法先例。2012年,司法观察组织(Judicial Watch)试图迫使前总统比尔‧克林顿交出他担任总统期间保留的几十盘采访录音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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