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家专栏】卡根大法官:看看谁在说话
The Epoch Times
在经历了动荡的上一届会议后,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下个月要重返工作岗位了。在上届会议中,多数派作出了一些有争议的裁决,最引人注目的是推翻了罗诉韦德案。
一般来说,自由主义者,特别是埃琳娜‧卡根大法官,对保守派占优情况下做出的裁决感到不安。
卡根大法官最近在芝加哥西北大学法学院发表讲话时说,“当法院成为政治的延伸,当人们把法院视为政治的延伸,当人们把法院看作是不顾法律而将个人偏好强加于社会的场所,这时就会出现问题。”
在保守派看来,卡根所反对的正是自由派法官半个多世纪以来一直在做的事情。保守派认为,法院经常在法官席上制定法律,而这些法律与宪法几乎毫无关系。法官们认为他们可以解释宪法,他们的解释就代表了宪法的涵义。
前总统巴拉克‧奥巴马曾经揭示了许多自由主义者的目标。在2001年的一次采访中,他似乎把宪法贬低为仅仅是“一个消极的自由宪章。宪法说州政府不能对你做什么,联邦政府不能对你做什么,但没有说联邦政府或州政府必须代表你做什么”。
事实上,宪法限制了联邦政府的权力,以维护和保护个人自由。这就是为什么序言的开头是“我们美国人民”,而不是你这个政府。已故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说得很有道理,“只要法官可以修改宪法以‘按人民的意愿行事’,而不是按宪法文本的真实要求行事,挑选和确认新的联邦法官的政治家自然会只想要那些在政治上与他们一致的人。”
在时任总统唐纳德‧川普(特朗普)认为一些大法官保持了与任命他们的总统同样的意识形态,提出批评后,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罕见地发表了反驳声明:“我们没有奥巴马法官或川普法官,没有布什法官或克林顿法官。我们有的只是一群非同寻常的敬业的法官,他们尽最大努力为那些出现在他们面前的人提供平等的权利。”
如果这是真的,就不会有异议,所有的法官都会对宪法有相同的看法。但显然在现代,他们反映了提名他们的民主党总统的法律观点。共和党总统则往往不是这样。厄尔‧沃伦、约翰‧保罗‧史蒂文斯、哈里‧布莱克门、沃伦‧伯格、桑德拉‧戴‧奥康纳、大卫‧索特和安东尼‧肯尼迪都是由共和党总统提名的,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有些人比其他人更多)的投票方式,从堕胎到同性婚姻,都让民主党人高兴。
据我所知,只有一位由现代民主党人提名的法官没有完全反映提名他的总统的观点。那就是约翰‧肯尼迪挑选的拜伦‧怀特大法官,在1973年对罗伊案作出裁决时,他处于7比2的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