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之际 传自由亚洲电台将撤离香港
The Epoch Times
在香港基本法23条将通过之际,由美国国际媒体署资助成立的自由亚洲电台(RFA),3月底将撤出所有在香港的员工,办公室预计在4月中以前关闭。
日前,香港01引述自由亚洲电台内部消息报导,该台在2月下旬通知香港部门员工,准备在3月底撤出香港办公室。目前该台有4名全职员工及3至4名兼职员工,据悉,部分员工将分别调往台北办公室与华盛顿总部,另一部分员工将遭资遣。
报导提到,在人员撤出后,香港办公室预计在4月中以前正式关闭。
根据公开信息,自由亚洲电台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由美国国际媒体署资助的私营非营利性新闻机构。
现正在香港立法会迅速审议的《基本法》23条《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罗列的受禁止罪行范围中,有3类罪行被视为可令在港的外地媒体处于高危状况。自由亚洲电台经常报导香港的政治及抗争新闻,该网站曾被亲建制媒体称为美国代理人。
2月19日,邓炳强出席民建联23条立法讲解会后,点名批评自由亚洲电台“恐吓香港市民”。
自“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陆续有外国媒体将香港分社转移至亚洲其他城市,另有部分香港媒体停止运作。
责任编辑:方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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