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律师促北京当局撤回终止涉外收养决定
The Epoch Times
中国人权律师李方平近日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国务院递交建议书,要求纠正民政部未经法定程序终止涉外收养的决定,并称这个决定涉嫌违反《收养法》和《民法典》。
今年9月5日,中共外交部证实,当局已于2024年8月28日正式停止其国际收养计划。今后除外国人来华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和继子女外,不再向国外送养儿童。亦即,没有血亲关系的外国人不能再收养中国儿童。
据美国自由亚洲电台披露,李方平12月9日向中共国家信访局网站提交致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的建议信,建议责令民政部改正上述决定,并指这个决定违反了《收养法》、《民法典》和其它相关法规。
李方平强调,根据现行法律,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而终止涉外收养相当于废止这些法条,需经全国人大或国务院严格的法定程序予以修改或废止;而这次政策调整既未进行事先论证、公开讨论,也未告知公众决策理由,严重剥夺了公民知情权。
李方平还说,中共外交部的回应虽证实政策调整,但也未说明所依据的具体法律和程序细节,如果不是外媒记者提问,公众可能仍未知晓这一政策变动。他直指这种未经任何透明程序就实施的禁令,已损害中国法治形象。
他说:“社会收养从改革开放初期就开始实施,也是中美双方民间交流的一个很好的人文管道。疫情前,民政部还高度认可涉外收养,包括说95%的被收养者是残疾儿童,但是疫情之后又马上终止,而且无法无据,无情无理。
李方平表示,终止这一制度将对中外关系、特别是中美关系产生负面影响。他呼吁民政部撤销禁令,并尽快完成已配对家庭的收养程序。
中共于1979年开始实施“一胎化”政策,强制性“计划生育”,导致大量女婴遭到弃养,一些弃婴由各地孤儿院收容。1988年起,中共逐步放宽了涉外收养的政策,规定外国人可收养中国儿童,涉外收养数量逐年大幅增加,其中美国人收养的最多,而收养方则须交给中方一笔可观的费用。
2005年,中共正式成为“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的缔约国。据台湾中央社报导,当年中国涉外收养的数量达到顶峰,有1.3万余名儿童被国外家庭收养,占收养比例的2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