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中共剥夺养老金 法轮功学员在迫害中离世
The Epoch Times
原北京律师、原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赖建平曾向本报记者表示,中共克扣养老金的行为是非法的。“养老金是一个人在辛辛苦苦工作几十年后得到的养老待遇,这是一种基本的养老保障,基本的契约关系,经济上的基本人权,凭什么剥夺呢?”“养老金是每个公民拥有的财产权利,这是他的基本合法财产收入、基本人权,是不可以被剥夺的。”
何忠萍,终年67岁,曾是四川省阿坝州监狱的警察,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三年多。自2008年,她只得到一点生活费,从300元、400元到600元。
何忠萍去找各个部门反映情况,要求给她恢复工资,却被告知:“你犯法了,给你点生活费都是出于人道主义。”
14年来,她在身心遭到打击下,仍不断地、平和地给各级部门讲法轮功真相。近几年来,她的视力模糊了。
2022年6月6日,3个女警来到何忠萍家,说是给她解决工资问题,让她签字。她看不清内容,签了字。次日,她女儿告诉她,她签字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合。何忠萍痛哭了两天,说一切与法轮功不符的言行全部作废。
9月30日,何忠萍含冤离世。
中国公民的养老金是由《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众多法律共同规定予以保障的。其中,《劳动法》第73条规定:“劳动者在退休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上述宪法和法律都没有规定“服刑期间停发养老金”。按照《立法法》的规定,部门规章及政府规章都“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原北京律师、原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赖建平曾向本报记者表示,中共克扣养老金的行为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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