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银行罕见向前党委书记讨薪
The Epoch Times
近年来频上热搜的辽宁葫芦岛银行,又出大事件——向前党委书记李玉林讨薪17万元人民币。该事件再次被推上热搜。李玉林曾与行长联手,勾结股东挪用银行26亿元资金。
近期,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民事裁定书显示,因原党委书记李玉林在葫芦岛银行任职期间“涉嫌犯罪等情形”,该行诉至法院。不过,一审法院驳回了葫芦岛银行的起诉。
银行提出,要求李玉林返还违法违纪期间相应的绩效薪酬共计17.16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早前的一份裁判文书显示,2020年8月,李玉林伙同葫芦岛银行行长李晓东,勾结段某涛(该行股东)、周某龙,以化解该行不良资产为由,虚构资管计划挪用该行资金26亿元,供段某涛挥霍使用。
其中,段某涛系大连中盈控股集团实控人,该集团于2016年底入股葫芦岛银行,并取得董事席位。据葫芦岛银行年报,截至2020年末,该集团为该行第一大股东,持股达18.4%。
2020年9月,周某龙与项某等人,商定将其中18亿余元非法汇兑成外币转至段某涛控制的香港公司账户内。
2020年9月至10月,项某同陈某等人,由项某组织与指挥,有人负责清点、核对资金,有人负责汇款,在虚拟币交易微信群内,以高于市场价收购虚拟币。之后,获得的虚拟币通过境外虚拟币收购商,将所购虚拟币在境外抛售兑换成美元等汇款至段某涛香港公司银行账户。
其中,陈某名下两张银行卡涉及转移上述资金2.5亿余元。2022年8月,陈某被抓获归案。
最终,法院判决陈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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