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审理可对水质产生重大影响案件
The Epoch Times
美国最高法院周一(10月3日)听取了爱达荷州的一个关于土地所有者诉环境保护局(EPA)案件的辩论。对该案的判决可能将重新定义美国的清洁水法规。
在美国的《清洁水法》(Clean Water Act)签署50周年纪念日即将到来之际,大法官们在新任期审理的第一个案件,这将涉及哪些湿地可以或不可以由联邦政府监管的问题。
虽然看上去这只是一个技术性问题,但如果以6:3保守派占多数的最高法院,利用该案缩小美国环保局的监管范围,那么就该法律纠纷的裁决,将可能对美国的水质产生广泛的影响。
主持众议院水资源和环境小组委员会(House panel on water resources and the environment)的俄勒冈州民主党众议员彼得‧德法齐奥(Peter DeFazio)对此表示:“如果最高法院会作出这样的(缩小监管范围)裁决,我们基本上会倒退50年。这将使我们50%的重要湿地,以及70%的河流和溪流,失去联邦监管和保护。”
此案始于2007年,当时迈克尔‧萨克特(Michael Sackett)和尚特尔‧萨克特(Chantell Sackett)被告知,他们需要联邦许可,才能在他们所拥有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因为那里有湿地。这促使萨克特夫妇提起诉讼。
之后,一家支持美国政府监管的联邦法院裁定,萨克特夫妇名下的湿地与其它受监管水域有“重要联系”,这意味着他们需要获得授权之后,才能在那里建造房屋。
现在,萨克特夫妇上诉到最高法院,敦促放弃“重要联系”的监管门槛。他们提起的诉状更接近于前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Antonin Scalia)提出的“是否独立存在”的判别方式,即要求湿地之间是否具有“持续的地表水联系”。显然,这个监管门槛更高,会导致适用于监管的湿地数量变得更少。
然而,本案的利害关系远远超出了一个财产纠纷的范围。它甚至吸引了来自环保组织的关注。这些环保组织认为,如果设置更高的监管门槛,将妨碍政府保护民众免受水污染的能力。与此同时,美国农业、采矿业、建筑业、石油和天然气等多个行业也在关注此案,他们都支持放松管制。
领导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联邦水政策团队的乔恩‧迪瓦恩(Jon Devine)说:“这个案件的判决对《清洁水法》来说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它很可能将决定《清洁水法》是否能够继续保护占全国一半的水体,如果不能(监管和保护),那么依据该法律来实现我们的水质清洁的目标,将变得几乎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