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租金稳定法违宪?最高法院月底定受理与否
The Epoch Times
原告在诉状中控诉,新通过的租房法案违反了宪法第五修正案条款:“在没有公正补偿的情况下,私人财产不得挪作公共使用”,并要求暂停市政府和州政府对新租房法案的执行。原告认为,RSL“对业主和租户都产生了不利影响,半个多世纪以来一直扼杀纽约市的住房市场。”
这一争议的根源可以追溯到2019年,时任纽约州长库默签署了《住房租金稳定和租户保护法》,被州议会民主党领袖誉为“有史以来最强大的经济适用房和租户保护法案”,使房东更难从该计划中退出、解除管制。在此后,纽约市社区住房改善计划(CHIP)和纽约市租金稳定协会(RSA)提起了诉讼,质疑纽约租金稳定法(RSL)的宪法合法性。
原告在诉状中控诉,新通过的租房法案违反了宪法第五修正案条款:“在没有公正补偿的情况下,私人财产不得挪作公共使用”,并要求暂停市政府和州政府对新租房法案的执行。原告认为,RSL“对业主和租户都产生了不利影响,半个多世纪以来一直扼杀纽约市的住房市场。”
纽约市的租金稳定法(RSL)自1969年起生效,限制了纽约市100多万套公寓(占租赁市场的一半,几乎占纽约市所有房屋的30%)的年租金涨幅。这是一个庞大的租金监管体系。您可以通过该网站查到您的公寓是否受RSL监管:https://amirentstabilized.com/
今年8月,纽约市独立预算办公室(IBO)的数据研究发现,截至去年4月1日,全市列出的空置租金稳定公寓有42,275套,其中有13,362套公寓至少连续两年空置。这引发了争议。
IBO的助理主任斯特凡斯基(Sarah Stefanski)表示,由于政府的数据有限,因此无法确切知道有多少公寓是故意空置或“囤积”,因为房东不需要解释公寓空置的原因。但通过查看连续几年的空置情况可以提供一些线索。IBO的研究发现,去年租金稳定公寓比2019年少了10万多套。可能是因为2019年的新法严格限制了提高租金和解除公寓管制,所以房东不想登记,宁愿空置。
两个房东团体CHIP和RSA的诉讼称,纽约租金稳定法(RSL)是美国最严格的租赁住房法规。新RSL规定,一旦租户的租约到期,法律将禁止业主任意收回公寓供自己使用,改变其用途或干脆将其空置。相反,租户被视为房产的变相“继承人”,除非他们做了违法的事情,否则租户有权永久续租。
此外,新的租金稳定法限制了他们提高租金和进行房屋维护的能力。自2019年以来,根据该法案,改善公寓对租户带来的费用上限为15年内1.5万美元,房东只能每月增加最高80多元的租金,而资本改进的费用也受到了限制。这使得维护和升级稳租房的成本高于租金收入,迫使一些房东选择将公寓空置。他们认为政府干预导致了这一问题,而提高租金的收益不足以弥补维护和升级的成本。
纽约房东团体状告新租房法案违宪,剥夺了他们对自己财产的控制权,如提高租金和收回房屋,违背宪法第五修正案的“征用条款”(takings clause),并限制了他们的收入和投资回报,以及改善和维修住房的能力。他们还指出,这种法律导致了住房供应的减少和市场的扭曲,对租户和业主都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