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園非法集會案 控方指眾人有意煽惑公眾
Ta Kung Pao
已被政府取締的反中亂港組織「支聯會」多名頭目被控去年6月4日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等罪名,其中壹傳媒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3人不認罪受審,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進入結案陳詞階段。控方陳詞指,黎智英等被告與「支聯會」一眾成員有約定的在維園噴水池外聚集,並一同燃點及高舉蠟燭,是一種政治宣傳手段,屬於煽惑他人參與集結的行為。
控方結案陳詞指,當日李卓人不斷宣稱會依舊進入維園,從未指明集會只屬「朋友聚會」。黎智英並非「支聯會」核心成員,如非事先約好,當日怎會到維園噴水池會合其他被告,點起蠟燭,明顯是有共同目的。而何桂藍與其夥伴於當日較早帶同白花抵達維園,又坐近「支聯會」一眾成員。何桂藍拿着一個印有「支聯會」圖案的紙杯連蠟燭,其間李卓人曾靠近談話,眾人衣着行為均一致相近,何桂藍明顯知道自己正參與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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