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群:辽宁省公安厅13位落马官员“清单”
The Epoch Times
习近平曾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讲:“那些错误的执行者也是有一本账的,这个帐就记在那,一旦他出事了,这个帐全给拉出来了,别看你今天闹得欢,小心今后拉清单,这都得应验的,不要干这种事情。头上三尺有神明,一定要有敬畏之心。”如今,辽宁省公安厅“那些错误的执行者”的“清单”越拉越长。这里,对13位在辽宁省公安厅工作过的落马官员做一个“清点”。
不管现在人们怎么评价习近平,习的上述说法没有错。
如今,辽宁省公安厅“那些错误的执行者”的“清单”越拉越长。这里,对13位在辽宁省公安厅工作过的落马官员做一个“清点”。
一,厅长李峰(2001-2002)
李峰曾任辽宁省委常委、公安厅长、政法委书记,后任省人大党组书记。
2016年,李峰因涉辽宁省45名全国人大代表贿选案,被免去省人大副主任、党组书记,被罢免辽宁省人大代表、辽宁省全国人大代表。
据自由亚洲电台专栏作家高新的文章,李峰任辽宁省公安厅长和政法委书记期间,勾结黑道,成立东三省最大赌场,不但包娼包赌包毒,还暗中提供警用枪支给营业场所的保镖使用,大赚黑心钱。该赌场在上世纪90年代创下日进千万的记录。
周永康任中央政法委书记时,为给周家的“白手套”、一笔生意就能令周永康之子套现20多亿元的川商刘汉“出口气”,把辽宁省亿万富翁袁宝璟兄弟四人都给判了死刑,三人被执行死刑,一人缓期两年执行。
在辽宁省,助周永康杀袁氏三兄弟的,就是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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