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提名期今開始 候選人獲準舉行與選舉相關聚集
Ta Kung Pao
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將於5月8日舉行,提名期由今日(3日)開始,至4月16日結束。選舉事務處早前表示,由於4月15、16日為公眾假期,提交提名表格期限為4月14日下午5時。候選人須在提名期內親自到中環愛丁堡廣場三號展城館,把填妥的提名表格送交選舉主任。提名表格可於展城館地下索取,或於互聯網下載。
任何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沒有外國居留權、年滿40歲,並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不少於20年,均符合資格獲提名為候選人。每名候選人的提名須由不少於188名選舉委員會委員作出,其中須包括選舉委員會五個界別,每個界別不少於15名選舉委員。選管會已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楊家雄為是次選舉的選舉主任。
政府昨日表示,考慮到行政長官選舉的特殊性,政務司司長已行使有關權力,允許「行政長官候選人」在今日至5月8日期間,豁免2人「限聚令」及禁2戶以上跨家庭聚會規定。
獲準的群組聚集及/或多戶聚集包括:
由4月3日起至4月23日(或候選人資審會就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的資格作出裁定當日,視乎何者較早而定),「行政長官候選人」獲準舉行與選委會委員之間與選舉相關的聚集。若某聚集最終並沒有任何選委會委員出席,則不屬獲準許的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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