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橙县选举报告:开展社区外展活动
The Epoch Times
10月12日,橙县选民登记官尼尔·凯利(Neal Kelley)公布了两年一度的《投票权法案合规性和双语外展》报告,介绍了自2010年发布第一份报告以来社区外展计划取得的进展。
报告涵盖了2010~2020年的广泛且持续的《投票权法案》合规计划,以及去年根据中共病毒(COVID-19)健康和安全指南所做出的重大变化;报告还介绍了社区的个人成员分享了《投票权法案》和选民登记处的服务使他们的投票体验受益的故事。
报告说,橙县选民登记处在提供多种语言翻译和援助方面是全国公认的创新领导者,通过各种方法遵循联邦和州的投票权法律。根据联邦《投票权法案》(Voting Rights Act of 1965)第2节第5条规定,禁止因读写(能力)测试而禁止或拒绝投票权,橙县据此提供了联邦规定的西班牙语、中文、韩语、越南语的双语支持。
《投票权法案》是1965年8月6日由第36届总统林登·约翰逊(Lyndon B. Johnson)签署的,旨在执行美国宪法第十四和第十五修正案,确保全国尤其是南方少数族裔的投票权。不过,联邦法律规定年满18岁的美国公民才可以投票,加州不但把年龄改为17岁可注册,而且加州法律规定不能要求选民出示其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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