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赛马”专线、白云观专车......老北京公交经营有妙招
Beijing Daily
提到老北京的公共交通,不少人对有轨电车比较熟悉。其实,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北京就有了公共汽车,背后还有不少鲜为人知的故事。查阅《北京交通史》《民国时期北京城市公共汽车事业研究(1935-1948)》以及《北京公共汽车百年回眸》等资料,了解到了当时公共汽车管理的诸多细节。
1935年7月初,为了解决北平市区电车运力不足的问题,发展郊区旅游业,北平市政府组成了北平公共汽车筹备委员会,并于7月26日发布市政府第一零四号令《北平市政府公共汽车管理处组织章程》。
当时,北平市政府以“花捐税”做抵押,向河北省银行贷款30万银元,通过公懋汽车洋行,从美国购买了30辆道奇牌大客车,组建了“北平市公共汽车管理处”。管理处借故宫博物院东华门外旧营房为办公地点,于当年8月成立了北平市公共汽车管理处。1935年8月22日,第一条公共汽车线路开通,为东华门开往香山的5路。北京从此有了公共汽车。随后,又开辟了几条其他路线。不过,公共汽车开通后,运营并不理想。没过多久,城区的线路便基本停运,只剩下通往郊区的线路,比如从东华门到八大处的4路以及从东华门到香山的5路。
1937年7月19日北平沦陷。后来日伪政权接管并恢复了市区公共汽车运营。1938年,公共汽车管理处改名为公共汽车局。5月,公共汽车局增设了高级的游览公共汽车,并在车上配备女导游员,以促进公交车运营的发展。
1941年3月,公共汽车局还增开了西郊通往西单牌楼间的公交线路,但是由于公交汽车缺乏,不得不向其他机构租借汽车来使用,租借费用为“每一公里付使用费六分”。
老北京公共汽车诞生之初,为避免与有轨电车的竞争,公共汽车线路尽量避免与电车线路平行。1935年公共汽车管理处成立后就声明:“市政府为维持电车营业与人力车夫生活起见,凡此项车辆可达之处,力求避免公共汽车行走,在不得已情形下,必须经过此次路程者,亦必将行车次数特别减少,以示绝不竞争,而维持电车、人力车事业等语,并于同年六月八日刊载北平各报。”
虽然公共汽车全力经营,但由于抗战时期,经济发展停滞不前,这也直接影响了公共汽车的经营。1942年11月,北京特别市公署将公共汽车局取消,迫令电车公司以价款160万元接收公共汽车业务。
1946年5月16日,北平市公共汽车再次恢复运营。这时,北京的公共汽车由市营公共汽车管理处负责。当时,公共汽车管理处重新划定分配了10条公交线路。公共汽车公交线路的选择兼顾盈利与方便市民两个方面,各线路选定前,都进行了实地查勘,对路程、路况都予以了充分考虑。比如在划定第7路公共汽车运营线路的前门至北小街这一段时,因北小街一段路面十分狭窄,客车体积大“不易回旋且易肇事”,而改为前门、东交民巷、崇内大街、东单至北新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