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议会通过立法 禁要求投票选民出示身份证
The Epoch Times
适逢总统大选年,投票时是否需要出示身份证件,再次成为两党争论的一个焦点话题。
在刚刚过去的周二(8月27日),加州立法者通过参议院第1174号提案(SB1174),禁止在地方选举中要求选民出示身份证件。这项提案也将进一步禁止所有城市、包括拥有更多自治权的特许城市制定相关政策的权利。
提出SB1174提案的民主党州参议员闵大卫(Dave Min)认为,选民身份证法抑制了投票率、会剥夺选民的选举权,进而造成不确定性和不平等,因此要制止各城市制定自己的政策。
反对方则认为这破坏了选举制度。共和党州众议员比尔·埃塞利(Bill Essayli)表示,一些社区实施查验选民ID的做法,以保护美国的选举免受欺诈和非法移民投票的影响,“但包括州参议员闵大卫这样的民主党人希望继续允许非法移民登记投票⋯⋯在民主国家,没有什么比保证人民投票的完整性更神圣的了”。
面对诸多质疑,州众议院最终仍通过了SB1174提案。闵大卫在30日的声明中表示:“感谢我的同事们对这项提案的大力支持,也希望州长能在今年晚些时候将SB1174提案签署成为法律。”记者就此事征询问州长纽森的置评,但截稿前没有收到回复。
闵大卫提出的这项提案主要是针对橙县特许城市——杭廷顿海滩市(Huntington Beach)选民在初选中通过的一项地方选举法。
今年初选中,杭市选民以53.4%的赞成票通过了当地的选民身份证法,即从2026年开始,在所有市政选举(非加州和县选举)中,选民应提供身份证明;该市将提供更多的现场投票点并监控选票投递箱。
加州检察长和州务卿纷纷发出联署信,对该选举法提出异议,并声称其违反了州法律。
在加州,首次投票的选民如果在登记时没有提供驾照号或社会安全号码的最后四位数字,则必须出示身份证明,但州务卿允许选民出示学生证、信用卡或借记卡,或商业机构提供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