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州警长们承诺向ICE通报暴力犯罪非法移民
The Epoch Times
针对加州法律限制地方执法机构合作联邦“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南北加州一些警长近期公开发声反对。非法移民和地方执法机构角色的问题,随之再次引发激烈讨论。
一些警长表示,他们决心在州法允许的范围内与ICE合作,处理县内犯有暴力罪行的非法移民。
北加州阿马多县(Amador County)警长加里·雷德曼(Gary Redman)在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表示:“我不想再发生像莱肯·莱利(Laken Riley)那样的事情。”莱利是被非法移民谋杀的乔治亚州年轻女性。
雷德曼说:“我不想在我的眼皮底下,释放一些人,使他们出去后再次犯下可怕的罪行或是杀人,而我本来有机会阻止这一切。”
根据现行的加州法律,地方官员与ICE的沟通受到限制,只有少数情况例外。
2017年通过的加州《54号法案》也称加州价值法案(California Values Act),禁止地方执法机构使用资金或人力,为移民执法目的而进行调查、审问、拘留、侦查或逮捕等行动。
该法案仅允许地方当局在被捕者被判定犯有严重或暴力重罪的情况下通知ICE。这些重罪包括盗窃、袭击、性虐待、危害儿童、谋杀、酷刑和重大伤害等。
雷德曼说:“作为警长,我的工作非常明确,就是确保公共安全。”他认为,移民执法工作应由联邦政府负责,“这不是我的工作,我的工作纯粹就是在阿马多县保障公共安全”。
雷德曼表示,他只是希望能有更大的灵活性,在非法移民罪犯出狱时通知ICE。他并指出,美国边境巡逻队已经在南部边境逮到了非法入境的恐怖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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