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江泽民留下的政治遗产是制度之恶
The Epoch Times
中共二十大前,政法委动向受关注。有美媒文章指出,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将政法委打造成超级机构,其两名亲信罗干和周永康先后权倾一时,祸国殃民,江由此为中共留下具体的制度之恶。分析认为,江泽民留下许多政治败坏的黑锅,后来者本可以不背,中共解散已经是大势所趋,当政者若认识到这点,应能作出相应抉择。
自由亚洲电台“夜话中南海栏目”近日连续发表多篇文章,介绍江泽民在政法系统所起的坏作用,直指江留下的政治遗产是制度之恶。
文章指出,重新强调“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上,始作俑者是江泽民。江泽民在否定乔石的基础上,恢复了毛时代的以党代法。
现在的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其前身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中期的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1958年成立的中央政法小组。文革后1980年1月24日中共成立中央政法委员会。1985年,乔石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1986年再兼副总理。随后赵紫阳当局进行中央机构改革,1988年5月,正式撤销了中央政法委机关,原中央政法委书记乔石继续担任作为议事协调的中央政法领导小组组长。
不过,“六四”镇压事件发生导致赵紫阳下台、江泽民上台。中共中央1990年3月宣布,恢复设立中央政法委员会。
事实上,在乔石1987年到1992年之间担任中央政法委书记期间,该机构的办公室都没有独立门面,只是设在公安部内,由公安部长兼任秘书长,只有很少的专职人员编制。
1990年后本来也没有专职政法委副书记,由时任最高法院院长任建新兼任。任建新担任政法委书记期间,唯一的一名副书记是由时任国务院国务委员。由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兼任。当时政法委副书记甚至被认为是“虚衔”。
江泽民在1992年十四大上巩固了自己的权力和地位之后,加快扩大政法委权限。1994年印发的政法委编制方案,将中央政法委员会的职权扩大到七项,其中包括“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等于是正式恢复了党委领导办案的毛时代的老套路。
文章指,在江泽民向胡锦涛交班的过程中,政法委被从组织架构和权限范围上恶性膨胀,形成了政法委一把手是正国级,二把手(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部长)和至少两个委员都是副国级(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