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案今裁決 官指保衛家園可報警而非持械到場
Ta Kung Pao
前年元朗721事件,8名男子被控暴動等罪,其中2人早前已認罪,其餘6人的案件今日(18日)在區域法院裁決。
法官葉佐文表示,認為控方就首被告王誌榮提出的影片中男子並非首被告。但在首被告家中檢獲的波鞋,與影片中男子所穿的波鞋是一樣,而被告保管有關波鞋是自招嫌疑;第二被告黃英傑,在現場指責黑衣人,與手持木棍及藤條的白衣人站在一起,偏幫白衣人,認為其角色是以鼓勵者身份參與暴動;第七被告鄧英斌是八鄉當區的村長,若要保衛家園可報警,不用持械到場,被告的目的是打人,與自我防衛無關,在現場的身份是鼓勵白衣人傷害黑衣人。More Relate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