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头鸭脖”案责任方被罚款 网民提出质疑
The Epoch Times
近日,江西高校“鼠头鸭脖”案涉事企业江西中快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人民币,下同),三名责任人共罚款706万元。民众则质问,罚款是否会给受害者;还询问之前信誓旦旦称是鸭脖的官员被如何处罚?
近期,中共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公布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江西南昌“鼠头鸭脖”涉事企业江西中快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25.5元,三名责任人朱某某、陶某某、易某某分别被处以去年收入的10倍、9倍、8倍罚款,共计706万元。
江西中快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为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食堂承包方。
判决书显示,6月1日,该校学生占某在该校第一食堂(以下简称:第一食堂)“美卡香卤”档口的卤肉饭中吃出疑似鼠头的异物;6月8日,学生何某在第一食堂“美食美刻”窗口购买的空心菜中发现一条青虫;6月13日,学生谭某在第一食堂“老上海馄饨铺”购买的拌粉内发现一只黑色臭虫。涉案卤肉饭、空心菜、拌粉的违法所得分别为8.5元、237元、1080元,合计1325.5元。
此消息一出,大陆网民纷纷留言质疑。有的质问罚款是否会给受害者?
“菜都污染了,可以说那些学生都吃了,会得到赔偿吗?这些钱去哪里?”“受害者拿不到多少吧?”
还有网民质疑罚款会有猫腻。
“自己罚自己,钱还是自己的。”“走个流程而已。”“看清楚,是被罚706万,而不是已经交了706万,只需改头换面即可逃避处罚。”
再有网民质问其他人的处罚情况,尤其是当时宣称是鸭脖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当时,南昌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昌东分局局长江协学奔赴食堂现场,亲自检测研究了半天,对着镜头保证:经过反复研判确认——是鸭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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