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运人士马俊文提司法复核 质疑《基本法》23条下国安囚犯减刑限制
Voice of America
绰号“第二代美国队长”的香港社运人士马俊文,因多次喊出“港独”口号,于2021年被判“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成,获刑五年。他原定于2023年3月因表现良好获减刑提早出狱,但在出狱前两日被告知因《基本法》23条生效,减刑不获批准,成为23条下首例无法提早获释的国安囚犯。对此,马俊文提出司法复核,质疑惩教署做法违反程序公义。此案成为23条生效后的首宗司法复核。案件已于10月23日完成审讯,法官预计11月底宣判。
23条首例国安囚犯被拒提早获释 引发司法复核
现年33岁的马俊文被指2020年多次在公开示威中喊出“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等“港独”口号。2021年11月,区域法院裁定他“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成,判刑五年九个月,成为《港区国安法》实施后第二名因该法被判刑的示威者。
马俊文曾就刑期提出上诉,2022年8月上诉庭将刑期减少九个月至五年。他在狱中表现良好,原定今年3月25日获减刑提前出狱。然而,因《基本法》23条草案3月23日刊宪生效,收紧国安囚犯提早出狱的条件,马俊文在获释前两日被告知不获减刑,最早须服刑至2025年11月方可出狱,比原计划多服刑一年半。
马俊文不满未能提早获释申请司法复核,质疑惩教署做法违反程序公义,是23条生效后首宗司法复核,案件星期二(10月22日)在高等法院开审,由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审理,至星期三(10月23日)完成审讯。
代表马俊文的大律师关文渭在法庭上表示,惩教署职员3月23日通知马俊文不能提早获释的时候,只是口头通知他“3月25日唔走得(不能出狱),一年后再评估,有冇(有没有)申诉?”,但未有交代《基本法》第23条下国安罪行囚犯未能提早获释的新安排,质疑做法违反程序公义。
律师:惩教署未提供充分解释,减刑条件不明
关文渭指出,惩教署职员并未在马俊文的服刑纪录中说明23条新安排的具体规定,特别是《监管释囚条例》要求除非惩教署长认定提早释放“不会不利于国家安全”,否则不得将个案提交委员会考虑。此外,关文渭表示,马俊文不清楚23条中有关“国家安全”的概念,加上马俊文只有一日考虑是否提出申述,认为他在监狱中不能索取法律意见,形容是“无法反抗”,惩教署应给予他14天时间考虑。
关文渭还指出,惩教署要求马俊文证明提早获释“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实际将举证责任转移至马俊文一方。同时,委员会的书面说明仅提到“马俊文与黑暴人士有联系”,却未明确说明联系时间及方式。
关文渭亦表示,马俊文对在监狱中行为良好可获三分一刑期扣减,能够提早获释有合理期望,并再引述案例指,法庭处理上诉案时,亦会考虑最早获释日期,换言之法庭亦假设囚犯狱中行为良好,可获三分一减刑。法官李运腾则表示,这可能是一个有效的假设,但不可能赋予任何权利或合法建议。
惩教署方:减刑非囚犯权利,23条适用国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