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成年庇护客住收容所 限制60天须搬离
The Epoch Times
亚当斯今年5月还请求法院暂停实施《庇护权法》(Right to shelter law)的规定,纽约市府的律师7月19日向曼哈顿州高等法院法官提出说明,表示由于移民危机持续加深,让市府无法做到《庇护权法》的要求。
根据这项新的规定,成年无证移民最多在市立收容所居住60天,超过60天仍未找到替代住房,则必须在移民接待中心重新申请安置。市府将在未来几天内开始向无证移民发出通知,提醒他们注意新规定并寻找替代住房。
不过这项限制不适用于有孩子的移民家庭。亚当斯坚称,这不是迫使无证移民搬出收容所或流落街头,市府会让收到通知的每个移民都获得个案协助,探索其它住房选择并计划下一步。
亚当斯表示,自去年春天以来,纽约市接纳超过9万名无证移民,目前仍有超过54,800名无证移民住在市立所容所,新的限制是为了应对不断涌入的移民而被迫做出的“艰难选择”之一,确保收容所能够有床位来安置移民家庭和儿童。
此外,亚当斯今年5月还请求法院暂停实施《庇护权法》(Right to shelter law)的规定,纽约市府的律师7月19日向曼哈顿州高等法院法官提出说明,表示由于移民危机持续加深,让市府无法做到《庇护权法》的要求。
纽约市《庇护权法》要求市府必须为寻求庇护者提供收容所床位,同时收容所的设施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住房标准。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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