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孙三代与一套老房:11人争遗产,继承关系错综复杂!
Beijing Daily
祖辈留下的一套民宅,拆迁后买了一套单元房。没想到,这套房竟引来了祖孙三代11个人的遗产纠纷。最终,在密云区法院的调解下,这起遗产纠纷案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四十多年前,徐大洋承租了密云的一处直管公房。
2002年,公房所在地区被纳入拆迁改造范围。依据当年的拆迁政策,拆除承租的公房将享受“拆一平方米还一平方米”的安置楼房权益。
可是,在准备签署拆迁安置合同前,徐大洋不幸离世。他的次子徐江河没有和其他兄弟姐妹商量,自行出面与拆迁单位商定安置事宜、选定回迁楼号,并签订了拆迁安置合同。
2012年回迁上楼时,因安置楼房的面积超过原拆除公房的面积,徐江河需要向开发商补交各种费用约50余万元。于是,徐江河与妻子刘爱群让二女儿徐莹出面,以贷款方式购买回迁新房,用贷款补齐差额,贷款由夫妻二人偿还。这套房产的遗产纠纷就此埋下隐患。
按照合同,房子落在徐莹的名下,但名义上的房主名下的这套房子,却是来自她的爷爷徐大洋最初的承租公房。这个房子的继承权益,除了她的父亲之外,还有伯父和三个姑姑的份。
徐莹的经历也一波三折,让家庭关系更加“剪不断,理还乱”。她和亲姐姐嫁给了一对亲兄弟,自己生育了两个儿子,之后又离婚,再婚后,丈夫胡远志与母亲刘爱群一直关系紧张。
2018年,徐莹和丈夫胡远志遭遇车祸,徐莹不幸身亡,胡远志重伤致残,由自己年迈的父母照顾。至此,这套徐莹名下的房子,又多了现任丈夫以及与前夫所生的两个儿子,共计3个继承人。
这套房子的继承关系十分复杂,但出具的“证据”更让审理举步维艰。在审理的过程中,原、被告各方都拿出由同一个拆迁单位出具的各自支付过购房款的证据。每家每户都各说各的,很难完全厘清购房款及之后的贷款到底是谁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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