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公司被强制执行2.4万元
The Epoch Times
近日,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儿子王思聪创办的上海香蕉计划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简称“香蕉影业”),被强制执行标的2.4万元(人民币,下同)。
大陆企业资讯平台天眼查数据显示,近日,香蕉影业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为2.4万元,执行法院为上海市静安区法院。
“执行标的”是指法院依执行根据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具有非抗辩性。强制执行程序中,属于债务人之责任财产,可供执行之具体财产标的物,如:动产、不动产、船舶、航空器等。
除了本次,今年6月,香蕉影业也被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强制执行20.8万余元。
香蕉影业于2015年由王思聪在上海创办,注册资本1千万元,是一家以从事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为主的企业,为上海香蕉计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香蕉计划”)旗下继电子游戏、娱乐演出、体育之后的又一板块。
2015年9月2日,王思聪一口气注册了4家新公司,即上海香蕉计划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上海香蕉计划演出经纪有限公司、上海香蕉计划电子游戏有限公司和上海香蕉计划音乐游戏公司。每家的注册资本均为1000万,股东均为王思聪和香蕉计划。
目前,香蕉影业公司法人为韦翔东。但王思聪仍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股87.13%,同时担任该公司监事。
陆媒称,2017年8月,王思聪邀请前万达影业副总经理韦翔东加盟香蕉影业,担任执行总裁。
截止目前,王思聪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仍存续的仅剩8家,其在巅峰期时,曾是21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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