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林转让股权 万达集团被强制执行3亿元
The Epoch Times
中国前首富王健林转让股权事件曝光后,万达集团又传出消息:被强制执行3亿元(人民币,下同)。
7月24日,“万达集团被强制执行3亿”话题登上大陆百度热搜榜。大陆企业资讯平台“天眼查”显示,7月21日,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万达投资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约3亿元人民币,执行法院为浙江省湖州市中级法院。
公开资讯显示,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王健林,注册资本10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含商业地产投资及经营、酒店建设投资及经营、连锁百货投资及经营、电影院线等文化产业投资及经营、投资与资产管理等。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曾显示,万达地产集团在今年4月20日两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分别被强制执行8.41亿元、2.46亿元,合计10.87亿元。
“万达集团被强制执行3亿”的消息传出前夕,《证券时报》23日报导,儒意控股披露,7月20日,上海儒意(公司的受控制结构实体)作为受让方与北京万达文化(作为转让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海儒意以22.62亿元为代价受让北京万达文化持有的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万达投资”)49%的股份。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自7月24日上午9时起恢复买卖。
该转让发生之前,王健林以及万达集团旗下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拥有北京万达投资的全部股权。转让后,北京万达投资由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持股49.8%,由儒意影视持股49%,王健林持股1.2%。
北京万达投资股权转让是王健林在今年7月以来第三次出手卖资产了。
早前,7月11日晚间,万达电影公告称,北京万达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东方财富实控人的妻子陆丽丽转让公司股份1.8亿股。18日,万达电影再发公告,北京万达投资向莘县融智转让其持有的万达电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7亿股。
责任编辑:萧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