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立法会规定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法案须特首批 矛头指向黎智英?
Voice of America
香港立法会5月10日通过修订“法律职业者条例”,规定海外律师参与“港版国安法”案件先要取得行政长官的申请许可及证明书。外界普遍相信,此举是针对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计划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为其抗辩。有香港大律师质疑,此举将导致香港特首的决定凌驾于法律专业。
香港立法会5月10日以举手形式表决通过“法律执业者修例”,要求没有本地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参与“港版国安法”案件,先要取得香港特首发出的证明书。这意味着,海外律师要参与国安案件,除非特首有充分理由相信他不会不利于国家安全,否则不会获得认许。
律政司:修例有效应对潜在国安风险
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修例有效落实中国全国人大常委释法精神,应对潜在国安风险。他称,港府珍视海外律师专案认许制度,但必须与维护国安安全的凌驾性考虑,取得平衡。
法案委员会主席马逢国表示,“港版国安法”以中文撰写,海外律师不了解香港社会环境,难以让人信服能够处理国安案件。他说,海外律师参与案件期间将可接触到国安机密文件,包括国安处调查报告,属于外国情报部门感兴趣的内容,将大大增加泄漏国家安全机密的风险。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停刊的《苹果日报》三家相关公司被当局控以“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以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等四项罪名。
黎智英促法院宣布释法不影响聘海外律师
黎智英去年获香港终审法院批准,就国安法案件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欧文(Tim Owen)辩护。随后,中共全国人大就港区国安法第14及47条作出解释,表明不具有香港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若担任港版国安法案件辩护人,要取得行政长官发出的证明书。
今年2月,黎智英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法庭宣布人大释法不影响他聘用欧文,或者就能否聘用欧文或其他海外大律师代表抗辩向特首申请证明书。
香港民意研究所前副行政总裁钟剑华对美国之音表示,港府修改法例,限制海外律师参与“港版国安法”案件,很明显是把矛头指向黎智英。
钟剑华说:“黎智英涉及的问题备受国际社会关注。它(北京和港府)要集中火力对付黎智英,甚至不排除会把黎智英带到中国大陆受审。它不想让外国的法律界、政界有任何机会乱讲,或者知道更多。将来法庭审讯说不准会有很多限制。北京考虑到面子,不想场面变得太难看、太张扬。同时也要表明,涉及国际安全的问题不容外界说三道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