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走过场式火速通过23条 立法会沦橡皮图章
The Epoch Times
单就2020至2021年度而言,立法会共通过46项政府法案,梁当年形容是“破纪录”,比过去几届每年平均通过约20项,多出一倍以上。
是次立法之快,从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于19日的发言可见一班。他称,《基本法》23条立法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法案委员会,在一星期内进行22次、共44小时密集式会议,连同相关小组委员会的讨论,审议时间合共近50小时。
事实上,是次立法过程中,在《港区国安法》阴霾下,加上民主派声音被从立法会完全清除,除了坊间极小数人或团体公开提出反对或质疑意见,民间的讨论已经远远不及2002年首次提出的23条立法。
按照香港的立法程序,法案先要刊宪,再提交立法会首读。是次23条立法,刊宪、首读及二读,同于3月8日完成。当日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当日表明,前一日收到特首李家超致函,建议尽快召开特别立法会会议,进行首读和二读。梁更称,过去27年香港未能完成宪制责任,就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对第七届立法会“能肩负起这个历史任务”,“感到光荣,亦责任重大”。作为议长明确就待议法案表态,在过往继承英国西敏寺议会制度的香港立法机关,非常罕见。
法案随即进入法案委员会审议阶段。《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草案委员会以仅39小时的会议时间,在3月13日,完成逐条审议共181条草案条文。政府联同立法会为加快法案通过,保安局当晚即提交修正案,14日委员会即完成修正案审议。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法案委员会并没有就此重大法案,召开公听会,邀请市民出席会议表达意见;同上次23条立法的做法大相径庭(详见下文)。
为再加快速度,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去信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称期望李支持他请求梁君彦,批准豁免所有通知期限制,将法案尽快提交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内务委员会15日一致同意邓的建议,并定下议员提交修正案的时限在16日中午前。
到16日中午限期前,并议员提交修正案,草案只有保安局提交的修正案。
立法会原定每周三早上11时召开大会。但是梁君彦决定在周二(19日)加开特别会议,由早上9时开始,议程只有处理23条立法。原定19日举行的行政会议,及立法会6个委员会会议都改期举行,为23条立法“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