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国安警拘捕多位声援民主人士法庭聆讯的活动人士
Voice of America
在“港版国安法”实施将近两年造成香港“白色恐怖”的肃杀气氛下,香港国安警4月6日拘捕前工会组织香港职工会联盟(职工盟)的前副主席邓建华等六名声援其他被捕民主人士的活动人士,指涉嫌“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
香港警方引用港英时代指定的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9和10条“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周三一早拘捕邓建华、苏逸佳、彭满圆、萧云龙、赵美英和李咏琴进行调查,警方并查抄了这些人的居所。
警方称这些活动人士涉嫌2021年12月到2022年1月期间在不同法院,包括高等法院、西九龙裁判法院及东区裁判法院,旁听案件聆讯时“故意作出滋扰行为”,“严重影响司法庄严和法庭运作”。
据港媒报道 ,2019年下半年爆发大规模反修例的“反送中”民主运动后,数以千计的活动人士和示威者被当局拘捕,引发出大量与这次社会运动有关的所谓“刑事”案件,而律政司将大部份案件外判给私人大律师担任代表政府的检控官。报道称,部分外聘大律师在庭内外被一些旁听人士滋扰。
法新社报道说,通常所谓的滋扰法庭是按藐视法庭方面的指控处理,而此次当局却选择作为国家安全犯事处理,启用“煽动”罪。而警方在声明中也没有说明这些活动人士的哪些具体行为被认定涉嫌触犯“煽动”。
报道表示,香港法庭的聆讯多数对公众开放旁听,支持民主的活动人士有时会鼓掌或喊几句话鼓励被告。在周三的拘捕行动前,香港的法官主要是批评一下旁听者,警告他们可能触犯藐视法庭条例,但从来无人被拘捕过。
香港职工盟的前副主席邓建华早在6天前的3月31日,就被警方国安处以涉嫌未有根据“社团条例”向警方提交资料为由,上门带走协助调查,当日获释,但被收走有关旅游证件。
去年10月解散的职工盟,上个月没有按照警方要求提交资料,警方申请手令3月31日搜查职工盟的多处地点。前主席黄逎元、前副主席邓建华及前司库钟松辉当天也被国安处带走助查。目前身陷狱中的香港资深社运人士、职工盟前秘书长李卓人也在助查之列。
此前,警方根据社团条例要求职工盟现任及前任执委提交组织运作、过往活动、收入来源及开支等资料。
法新社表示,直到最近,港英时代的“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几十年来从未被使用过的。但香港警方目前越来越依赖这一遗留下来的旧法来整肃活动人士。他们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两年。
最近几个月,警方依据此法指控过出版儿童书籍的亲民主的工会成员、已被关闭的媒体的记者,以及批评政府防控新冠病毒疫情做法的市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