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法院判决书现百余处错误 被指玩忽职守
The Epoch Times
近期,浙江绍兴诸暨法院颁发的判决书上出现百余处错误,包括款项错误等,一字之差,涉案金额翻万倍。
3月21日,浙江绍兴市中级法院审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此次为二审质证阶段,该案一审由诸暨市法院审理、判决。
《北京青年报》25日报导,庭审时,一位辩护人引用一审判决书上的一段内容,发现判决书上的金额不对。借款数额本为5,735,019.54元(人民币,下同),但一审法院判决书上多出来的一个“万”字,将借款573万元变成了573亿元。
报导称,休庭后,当事人家属和其代理人仔细翻阅判决书,在未完全统计的情况下,已发现110处错误。如“平方”写成“平房”、“勃源矿业”写成“博源矿业”。
错误大致可分为4大类。出现错误最多的一类是涉及企业名字、当事人名字、证人证言字词错误等,约85处。“陈建玲”应为“陈建麟”,“严胜”应为“严胜军”,“宣城公司”应为“宣丞公司”,“北京大学”应为“北京交通大学”等。
其次是42处词语错误。“首席而被抓”应为“手写备注”,“虽然市政府给的正常可以…….”应为“虽然市政府给的政策可以…….”,“背景”应为“北京”,“2017年12底”应为“2017年12月底”等。
第三类错误,是判决书记载的内容与证据原文内容不符,约有7处。如“该份《合作协议书》无印章”应为“该份股权收购意向书无印章”等。
第四类是数字单位错误,据不完全统计约有4处。
此事引发网络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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