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审理邮递员宗教权利案 大法官表同情
The Epoch Times
最高法院周二(4月18日)对一宗美国邮局雇员的宗教权利案件进行了审理,大法官们在听取了双方的主张和辩论后,似乎对原告的宗教诉求表示同情。
在将近两个小时的紧张口头辩论后,大法官们似乎达成了共识,即上诉法院对原告不利的裁决太快了。
一名前美国邮政局雇员提出在工作场所受到宗教歧视的指控,他因拒绝在周日工作而受到纪律处分。这名福音派基督徒说,他遵守安息日休息并祈祷的宗教习俗。
来自宾夕法尼亚州的基督教邮递员杰拉尔德·格罗夫(Gerald Groff)请求最高法院裁定,他是否因拒绝在安息日的星期日递送亚马逊包裹,而被美国邮政总局错误地解雇。
九名法官听取了格罗夫的律师亚伦·斯特里特(Aaron Streett)的意见,他认为法院应该推翻一个有50年历史的先例,该判例建立了一个测试案例(test case),来确定雇主何时应该为员工的宗教活动提供便利。
“重要的是坚持你的信仰,”格罗夫在最高法院的口头辩论会后告诉福克斯新闻。
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章(Title VII of the Civil Rights Act of 1964)的联邦法律,要求雇主为雇员的宗教活动提供便利,除非这样做会给企业带来“过度的困难”(undue hardship)。但是1977年最高法院的“环球航空公司诉哈迪森案”(Trans World Airlines v. Hardison)称,当会对企业强加“超过最低限度的成本”时,雇主可以拒绝为员工提供宗教方便。
斯特里特争辩说,法院应该废除“最低限度成本”的测试案例,他认为该测试案例已被下级法院滥用,来拒绝宗教需求。斯特里特表示,该测试案例在其它联邦法律中有定义,例如美国残疾人法案(ADA)。
“(美国)政府认为,只要效率下降、每周支付额外工资或拒绝同事的优先轮班安排,就会出现‘过度的困难’,”斯特里特说。“因此,在政府的测试案例(保护)下,患有糖尿病的员工可以享受ADA规定的零食休息时间,但因为可能会导致(企业)效率下降,(格罗夫)不能享受第七章规定的祈祷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