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联会3前常委判囚 欧盟批滥用法律压自由
The Epoch Times
欧盟外交事务与安全政策发言人马斯拉里(Nabila Massrali)发声明,形容事件是政权滥用法律压制基本自由的另一例子(Another example of the authorities abusing legislation to suppress fundamental freedoms)。中共及港府先后发声明“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上述言论。
回顾此案审讯期间,邹幸彤多番质疑控方的理据,直指当局是“明摆摆的政治逼害”,亦有学者指出,法庭在审讯此案时利用“保密”等技术性安排,是利用司法体制消灭政敌,认为国安法庭的不公情况,会影响外国政府评估在港营商及其法律风险。
中共外交部驻港公署12日早上11时许发稿,题为“自由人权不是免罪牌,特区司法公正不容置喙”,表示不满马斯拉里就支联会案件审判“说三道四”。香港政府也在下午6时许发稿,称马斯拉里“肆意抹黑”香港刑事司法程序。
不过支联会的拒交资料案中,曾经出现香港司法程序中罕见的情况。代表邓岳君和徐汉光的资深大律师戴启思在陈情阶段表示,被告被定罪是基于支联会是一个“不知名外国组织的代理人”,他担任大律师40多年从未遇过。
案件在审讯时,控方传召负责调查的国安处署理高级警司作供,说支联会与另外6个组织及一个人有联系,所以警方得出支联会是外国代理人的结论。但是该组织的名字等涉及案情的资料,控方基于“公众利益豁免权(PII)”,在庭上只以代号称呼。
邹幸彤批评,控方的报告和文件大部分都被人遮住,令辩方难以就无披露的内容进行盘问和调查,这样是对被告不公平,并提出重新检视“公众利益豁免权”,惟国安法指定法官罗德泉最后裁控方毋须再披露受保护资料,声称已满足公平审讯。罗德泉并裁定证人如果认为有泄露上述资料的风险,可选择不回答辩方的问题。
浸会大学政治及国际关系前助理教授黄伟国早前接受大纪元采访时,指当局审讯中用“保密”等技术性安排,对于被控的人“根本完全不公平”,显示国安法庭是处理政治事件,并利用司法体制、“法治”消灭政敌或反对声音的平台。其中庭上使用不公平审讯、程序上的一些“那渣(龌龊)招数”,例如隐去涉及案情的资料、不回答辩方的问题、恐吓被告等手段,是“老屈”令人入狱的平台。
黄伟国进一步分析,支联会由1989年起针对中共包括“六四”、“天安门母亲”、刘晓波、维权律师等议题的做法,当局要就其揭露中共暴政疮疤的组织报复。法庭上发生的事透过报导作为纪录,让国际社会知道香港恶劣的人权状况,使香港的价值消失,无论邹还是外界都觉得,整件事最后会重判的结果已经写定,但其中行使法律赋予应有权利的抗辩,作为抗争的一部分,使过程公诸于世,“保密”就是不想坏事让人知,令国安法庭“更样衰(丑陋)”。
他估计当外国见到国安法庭以不公、操纵程序来审讯,达致当局想达到的审判结果,会影响外国政府评估在港营商及其法律风险,并了解香港的司法与2019年之前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