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头引来的纠纷越来越多!家门口装的摄像头极易侵权,打官司后大多被判拆除
Beijing Daily
如今,在家门口和房前屋后安装智能摄像头日益流行。数据显示,2019年国内智能摄像头销量达4881万台。安防类产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对居民私宅的保护,却也会侵犯邻居的个人隐私。小小摄像头引发的邻里纠纷不在少数。
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困扰王先生一家的摄像头终于要拆了。2020年6月,通州的西先生在自家房后安装了两个摄像头。他家房后是一条胡同,这条胡同也是邻居王先生一家出入的唯一通道。西先生安装的摄像头可以拍摄整条胡同。王先生认为,西先生的这一行为属于侵权,起诉至法院,要求拆除摄像头及线路的同时,还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定,本案中,西先生安装的摄像头虽然没有直接拍到王先生的大门及院内,但拍摄范围包括王家门口在内的整条胡同。胡同由王家与另一邻户共同使用。由于侵犯邻居隐私,西先生被判拆除涉案摄像头及线路。
“相对于社会公共空间,这条胡同通行使用人员更为具体特定,王家人或亲友出入胡同的相关信息,作为个人信息可能被西先生摄录留存。西先生出于个人利益,没有经王先生同意,摄录留存王先生的个人信息缺乏合法性、正当性及必要性依据,其行为已构成侵权。”三中院民一庭法官孙京在介绍该案时表示,“我院明确了仅有特定人员通行的胡同,未经被摄录信息者的同意,安装私人摄像头摄录他人信息,构成侵权。”
王先生与邻居西先生因安装摄像头引发的纠纷并非个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记者查询到从2021年1月《民法典》实施以来,在北京区域内发生的因安装摄像头引发的10起邻里纠纷案件。相关判决显示,北京区域内的此类案件多发于农村地区,当事人均以邻居家的摄像头可以拍摄到自家生活区域,侵犯隐私权并给自身带来精神紧张为由,希望法院判决邻居拆除摄像头。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法官往往会通过实地查看,来判断涉案的摄像装置是否侵犯他人隐私权。但仅在1起案件中,法院通过实地勘察发现,涉案摄像头的拍摄范围并没有拍摄到邻居的隐私,因此当事人拆掉邻居摄像头的请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而在其余案件中,法院在判决中均认为,涉案的摄像头确实侵犯了邻居的隐私权。
需要注意的是,与上述案件中王先生遇到的情况类似,在不少案件中,被侵犯隐私权的当事人往往提出,希望法院判决邻居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费,但原告又通常无法提供相关的证据,由于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这类请求通常没有得到法院支持。
“可视门禁”“智能猫眼”“电子门铃”……除摄像头外,具备移动侦测等功能的智能产品被越来越多的人直接安装在入户门上,可对家门外的区域进行实时监控。记者走访朝阳区一家出售电子门铃的品牌专营店时,工作人员介绍,电子门铃产品将门铃和监控合二为一,无需打孔便可直接粘贴在大门上,且具有“移动侦测”功能——当画面中有人走过时,智能门铃便可开始录像并保存。记者注意到,两三百元这一档次的智能猫眼和电子门铃,基本都具备广角、夜视、移动侦测等功能。
除了行踪被人监控带来的紧张和不快以外,记者注意到,由于如今的摄像头往往具备“云存储”功能,很多原告在起诉时,都表达了对隐私泄露的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