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抗议现场呼吁警方克制的香港社工陈虹秀“暴动”案重审被判罪成
Voice of America
因在抗议示威现场呼吁警方克制而被控犯下暴动罪的香港著名社工陈虹秀一案,星期二(3月11日)在香港区域法院重审时被法官裁定罪成,当事人并被立即收监还押。
2019年8月31日香港爆发大规模“反送中”抗议示威之际,陈虹秀因在湾仔轩尼诗道和卢押道一带的示威抗议现场,使用扬声器呼吁警方冷静和保持克制而被控犯下暴动罪。
香港区域法院前法官沈小民2020年经过审理裁定,针对陈虹秀以及其他同案被告的指控证据不足,因此罪名不成立。但是律政司不服,对陈虹秀以及其他一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的被告提出上诉。而上诉庭2023年7月裁定原审有误而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律政司上诉得胜。上诉庭并将相关案子发还区域法院,由另一名法官重审。
陈虹秀在区域法院对此案重审时再次否认控罪,但是暂委法官钟明新在星期二的重审裁决中认定陈虹秀暴动罪成,并下令立即将她收监还押。钟明新决定将于4月9日对陈虹秀以及其他同案被告一同判刑。
钟明新法官在判决书中声称,陈虹秀明知警方在示威现场驱散人群,仍选择滞留现场。她虽然一再呼叫警方不要“大追杀”,即使在警方并无行动时仍在大声呼吁,而且如果真想缓和现场气氛,也不会只针对一方发出呼吁,因此认定她的呼吁并非反映当时现场情况,而是与其他暴动人士集结在一起共同行动,从而裁定她罪名成立。
现年47岁的陈虹秀星期二出庭时身穿白色T恤衫和长裤,神情自若坦然。
“不要担心,你们多保重,”她在法官宣判后向出庭旁听的家人和支持者说道。
在法院重审此案并作出判决前,陈虹秀曾表示,她已经为最坏的结果做好准备,强调她当时的确只想为现场气氛降温。
“我希望人人都保持善良、有良心并维护公道,”陈虹秀向路透社说道。
她在等待法院判决期间,一直继续从事社工工作,并向其他遭到指控和起诉的人士提供支持。
五位辩方证人曾在法庭上作证,历数她为社工和救灾工作作出的贡献。她曾参与2004年南亚大海啸以及2008年四川大地震的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