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要求外聘大狀維護國家安全 湯家驊:遵守國安法是基本義務
Ta Kung Pao
湯家驊認為,法律業界處理敏感案件亦要遵守香港法律,形容遵守國安法本身就是基本義務。目前律政司已有專門部門處理有關國安法檢控,湯家驊表示,法律條文沒有列明檢控須由指定人士處理,相信當局此舉是為應付不時之需。他指,在開放市場上,大律師可以自行選擇,毋須對是否簽署承諾作出解釋。
律政司則表示,外判檢控人員與檢控官一樣,須以不偏不倚的專業態度執行職務,證實律政司已陸續向外判檢控人員發信提醒,要求明確承諾保密案件資料及遵守國安法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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