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前秘书长王诚一审被判11年半
The Epoch Times
近日,安徽省政府前副秘书长王诚一审获刑11年半,他落马前任上市公司海螺水泥的董事长。
5月6日,中共安徽纪检监察官微发布消息称,近日,池州市中级法院对安徽省政府前副秘书长王诚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法院称,1999年至2022年,王诚利用担任淮南市田家庵区区长,淮南市副市长,蚌埠市市长,海螺集团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637.380959万元,其中1583.75万元未遂。案发后,王诚退出全部赃款赃物。另外,王诚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滥用职权,造成1700万元的国有资产损失。
宣判后,王诚当庭表示不上诉。
公开资料显示,落马前的2021年04月-2022年05月,王诚任千亿市值上市公司海螺水泥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据海螺水泥此前的公告,2022年5月17日,公司收到王诚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个人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诚离任不到一个月,6月13日,被官宣落马。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6月16日,王诚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案一审开庭,王诚当庭表示认罪。然而,时隔近11个月,一审判决才得以公布。而依照中共《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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