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股份及3公司帳戶被凍結 黎智英入稟圖申投票權
Ta Kung Pao
保安局局長5月中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發出書面通知,凍結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股份,及其擁有的3間公司於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資產。正在服刑的黎智英昨日(7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宣布該實施細則及書面通知不得就壹傳媒集團股份直接或間接行使任何投票權,向法庭申請行使相關投票權。
原告為黎智英,被告為保安局局長。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本案聆訊將排期至本月22日早上10時半進行,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陳健強審理。 壹傳媒公司早前收到警方國安處的信函,指黎智英不得直接或間接行使其所持有公司任何股份的投票權,惟獲得保安局局長授予許可除外。More Related News